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优农计划”和优秀博士后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吸引高水平博士毕业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激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努力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有关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优农计划”和优秀博士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农计划”
“优农计划”是对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的专项资助,包括特别资助、重点资助、专门资助三个类型,资助标准分别为每年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资助期两年。
1. 推荐范围及条件
(1)被推荐人选应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站,进站时年龄在32周岁以下(以全国博管办备案时间为准);
(2)已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含联合资助)、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远航计划的博士后,不再重复支持;
(3)专门资助仅限到我院西部及偏远地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申报;
(4)其他条件见《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优农计划”实施细则》(农科博管会〔2020〕1号)。
2. 推荐名额
各研究所按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博士后进站人数(不含在职人员、超龄人员和联合招收人员)的30%进行推荐;折算后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其他有小数点的情况,四舍五入;推荐多人的,需排序(不得并列)。
对于院属单位之间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博士后实际开展科研工作所在单位负责推荐。
二、优秀博士后
优秀博士后是对在站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博士后设立的奖励项目,入选者可获院奖励3万元,院属单位配套奖励2万元。
1. 推荐范围及条件
(1)被推荐人选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进站;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推荐;
(3)其他科研业绩条件见《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奖励实施细则》(农科博管会〔2020〕2号)。
2. 推荐名额
符合推荐条件的博士后人数(不含联合招收博士后和已获得优秀博士后人员)1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人;10(含)-30人,可推荐2人;30(含)-50人,可推荐3人;超过50(含)人的,可推荐4人。推荐多人的,需排序(不得并列)。
院属单位之间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博士后实际开展科研工作所在单位负责推荐。
三、有关要求
1. 研究所负责向博士后解读我院博士后资助政策。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我院优化了“优农计划”考核管理政策,请向申报人详细说明考核管理要求。
2. 研究所须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7月15日下午15:00前将《博士后“优农计划”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优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优农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优秀博士后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及推荐人选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不超过4项,不装订)报院博管办,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研究所公章扫描版)发送至boshihou@caas.cn。
联 系 人:杜立啸 纪媛
联系电话:010-82109440 82106376
附件:1.“优农计划”申请表
2.“优农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3.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4.优秀博士后推荐人选一览表